寄養服務
目標:
- 根據個別兒童福利計劃,在穩定安全的家庭生活環境中,讓得不到父母照顧的兒童獲得暫時性的家庭照顧,並會透過定期個案檢討會以籌策工作計劃,使兒童長遠的福利計劃得以推行。
- 保障和促進寄養兒童的健康和福祉,並照顧他們的整體成長和發展,包括身心、社交、情緒與智能發展的需要。
- 鼓勵寄養兒童發展潛能,以及培養責任感、自尊心和自我照顧的能力。
服務對象:
接受寄養服務的兒童,年齡由初生至未滿十八歲及得不到家庭適當照顧的兒童。他們大部份是健康及正常的孩子。另外,亦為有特別需要兒童(例如輕微殘疾、輕度智障或健康欠佳等)提供照顧。